2018年,赵某(化名)经商急需,向相交十几年的老友钱某(化名)告贷10万元并写下借单。后来赵某生意亏本失利,一直未还款。
开庭后,赵某坚称这笔钱不是告贷,而是合伙经商的出资,不肯实行还款责任。庭审现场,钱某提交了当年的转账记载、聊天记载,还有对方从前小额还款的相关凭据。法官向赵某批注,确定合伙联系要有一起运营、共担风险、同享收益的实践约好,而两边没有一点合伙协议,原告也从未参加运营、分得分红,可彻底确定便是民间假贷。坐在旁听席的赵某父亲,见儿子一味推脱、不肯正视问题,当庭劝道:“
朋友之间的信赖,一旦没了,再也找不回来。”听完父亲的一番劝诫,赵某当场向钱某诚实抱歉,承认了告贷现实,并提出分期归还,表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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